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阿尔比恩 作者:克莱德·霍克 内容简介 阿尔比恩是获得国际奖项的作家克莱德霍克的第一本以及唯一一本小说。一共八章,每章都发生在不同的地点、不同的时代,融入了作者某些真实的人生经历。 作者的话 在已出版的作品中,我讲述真实的军事故事,将这些故事写出来是因为我觉得它们应该被公之于众。书中的人物都是真正的英雄,他们做出的巨大牺牲应该为世人所知。 在未来的战争中,战士们可能在美国以外的地方操纵电脑作战。真实亲历的战斗故事应该被记录在案。 这些军事故事书籍的盈利全部捐献给退伍军人组织。我很荣幸能把他们的故事付诸笔端。 这本书是我的第一部小说作品,讲述了八个不同的故事,其中有一个真实的故事。你能猜出是哪个吗? 我的写作风格言简易读,希望你喜欢这些故事。 克莱德·霍克 中士 致谢 此书谨献给我的姐姐米尔德里德·伯格,在编辑以及其他方面她给我很多帮助;也献给加里·梅德福中士,他鼓励我坚持写作并承担了我的书籍的大量编辑工作。 2013年9月30日,加里(右)和我在德克萨斯州圣安东尼奥滨河步道参加美国海军陆战队越南油轮协会重聚活动。加里和我曾一起在越南服役。 第一章 人类 我的名字叫阿萨玛,我是我们族群历史的记录者。按照地球年来算,我已经200岁了,而我的使命即将结束,我要告诉你们人类,你们的历史是怎样的。 首先,在我们看来,人类无知、可笑,你们觉得自己无所不知,其实你们一无所知。 数百万年前,我们生活在一个美丽的星球上,那里有蔚蓝的天空和广袤的淡水海洋,有我们生存所需的一切茂盛植物。没错!那就是你们称作火星的星球,它曾远比任何一个我们见过的其他星球都美好,如今却只剩一片荒芜。 我们的族群繁衍分支成各种生物。有些喜欢畅游在浩瀚的淡水海洋中,进化成为美好的海洋民族。他们是奇妙而美丽的人儿。傍晚时分,他们会在靠近岸边的海水中嬉戏,尤其那些年轻人,好似有无穷的欢乐和精力。这是一幅多么美妙的景象。海水澄澈透明,他们没有任何天敌,我们都没有天敌。海洋民族的进化速度不及我们,他们安于此刻的生活,充分享受生活的每一分每一秒。 你觉得难以置信是吧。但是,想想你们地球上的鲸鱼和海豚不也是一样?他们原本是陆地生物,在海洋里生活久了也就慢慢衍化成海洋生物。 我们把海洋民族带到了地球上。虽然这里丝毫比不上我们的火星,但经过一代又一代,他们逐渐遗忘了火星上的一切,慢慢适应了地球上的生活。一切都还不错直到你们人类开始大规模的杀戮,他们也学会了千方百计地躲避人类。 海洋民族也曾移居到全部由淡水覆盖而没有陆地的星球。他们在那里大量繁衍,种族繁盛。 在进化过程中,我们没有遇到任何阻碍,顺利发展成为高度文明的社会。 我们中有人进化出能由意念控制的瞬间移动能力,想去哪里就能到哪里。有人能使自己或其他物体飘浮起来。我们在火星上能做到各种你们认为不可思议的神奇的事。只要我们团结在一起祈祷就能心想事成,求风得风,求雨得雨。我们祈祷风调雨顺、社会进步,也得偿所愿。 数千年来,风调雨顺,我们生生不息地发展,科技先进到几乎无所不能。那是个美好的时代,我们拥有一切,但并不贪婪,人们都谦和有礼,相处和睦,爱护家园。这让我们的寿命得以无限延长。 我们生存只需极少的能量,因此对食物需求甚少,慢慢地我们变成一个白皙清瘦的种族。 我们意识到我们的星球正步入死亡,但是距离彻底毁灭尚需数千年。 太阳进入耀斑活跃期,渐渐地耀斑活动破坏了我们星球的电磁系统,电磁力和大气层开始消失。 我们发出数百个探测器,搜寻最适合移居的地方,而你们地球并非首选,仅仅是因为离我们的星球较近而被考虑在内。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另外还有一些星球非常适合我们移居。 那时的地球还处于不稳定时期,遭受着各种灾害:地震、火山喷发、冰川期、流星撞击。虽然有茂盛的树林和各种资源,但是淡水资源却很缺乏,完全比不上我们的星球。 你们的祖先发现我们的探测器着陆后,惊慌地四散躲藏了起来。按照当时的状况来看,我们遗憾地觉得你们生存的几率非常渺茫。 我们将一个巨大的冰雪小行星引向地球,从而给地球带来了充沛的水资源。为尽量减少人类的伤亡,我们极为慎重地选择了小行星的着陆点,尽管为了后代的繁衍,一点牺牲是在所难免的。 为了解决恐龙与人类共存带来的安全问题,我们从万千选择中找出另一个小行星将其遣往地球,这个小行星携带了一种可使大型动物致死的病毒,而小型动物包括人类则不受影响。 人类认为恐龙的灭绝源于小行星撞击,没错,的确如此。在改变小行星的轨道将其引向地球之前,我们对其进行了仔细的研究。恐龙那样的大型动物对于小行星上的病毒的免疫力远弱于人类那样的小型动物。 尽管这是个极小的行星,但是当其与地球的大气层撞击产生爆炸时,那些病毒还是很快地扩散覆盖了整个地球。我们预测到人类想要扩张的话,恐龙是极大的阻碍。大约20年之后,恐龙就灭绝了,从此人类迅速蔓延,并且开始吃恐龙肉。恐龙肉中的蛋白质大大促进了人类心智的发展,进步速度之快令我们惊讶。有一天你们会了解,一旦开始食用肉类,人类将永远无法戒除对肉食的渴望。 约十万年前,众多穿梭机搭载我们在地球各处着陆。我们能随意移动巨石,也能将不同石块融成一体。我们在世界各地修建宏伟庙宇,兴建各种神奇的建筑,那时的世界是我们的,而人类还相当原始。 我们与人类和平共处,教会了你们很多很多,帮助你们在世界各地开通贸易线路,形成贸易网络。另一件有意思的事是,你们居然以为人类发源于非洲。正如你们现在所知,人类其实散布在世界各地。但最适宜保存人类遗骸的是干燥而非潮湿的地区。湿润的雨林地区是不适合保存遗骸的,这点你们应该了解并记住。 人类的进化史中存在巨大的断代,也存在极大的进步时期。能猜到这是为什么吗? 我们的文明在地球上繁盛了数千年,直到一场巨大的火山喷发造成了全球范围漫长的冰冻期,这持续了数代,以致地球变得不再适合我们生存。穿梭机返回地球找到了我们中大多数的幸存者。还有很多未找到的,相信他们已经与人类混种。虽然我们觉得这样并不好,但是也能理解那些已经在地球上生活了数百年的同类想要留下些什么的想法。 我们族群的人十分白皙,地球上许多古老的传说就提到了来自海洋和天空的白色人种。我们和人类的混血后代肤色变深。越靠近赤道肤色越黑,北方的人由于光照较少肤色较白,比较接近我们。 我们中的很多人已经在地球上生活繁衍了数代,过得很幸福。他们不想轻易放弃地球这个他们唯一生活过的星球。 人类误以为是自己的祖先建造了那些伟大的建筑和城市。你们怎么会认为原始人类有能力造出如此屹立千年、庞大华美的建筑?他们如何能搬运重达百吨的石块?仅凭石器工具,不使用金属工具就能完成这些浩大的工程?事实上,早在人类文明出现前那些建筑就已存在数千年。 只因为各民族人类都会去那些神圣建筑祭拜祈福,你们就认定那些建筑原本就是人类所为?你们的可笑之处就在于总是做出很多假设,并信以为真。 人类常自以为是却不知自己只是这浩瀚宇宙中沧海一粟,很多宜居的星球万亿年前便已存在,生命存在也有几十亿年。你们或许会问,那为什么外星生命不来地球?为什么他们要去地球呢?他们的文明领先人类几十亿年,探访地球对于他们来说毫无意义,他们所需的一切资源在广袤太空中都能得到。 比如,太空中的许多小行星蕴含各种丰富资源,有金矿、钻石、各种金属或冰冻水。气体也随处都有。太阳是取之不尽的能源。如果不是毫无节制地滥用,那么太阳能就可以被更好地利用。 地球和地球上的文明都是极不稳定的。人类毫无意义地争吵,什么事都无法达成一致,甚至对伟大的造物主一无所知。你们总觉得自己比别人厉害,无法与身边的人友好相处。甚至同一个国家的人都无法和平相处,残害异教人士,为了各种莫名其妙的理由发起战争,大开杀戒。人类蛮横自大,不但不把邻人看成是神的恩赐,本性上还希望看到他出丑,占他便宜,甚至偷盗他的财产。你们愚蠢地把时间都浪费在了愤怒和嫉妒上,设想下,如果你们邻里之间互相尊重那生活会多美好。 很欣慰的是,在我们的教导下,人类进步很多。但是那场严重的冰冻使人类文明倒退,人类变得十分好斗,遗忘了美好的一切,丧失了大部分能力,甚至忘记了如何使用阿卡西记录——这伟大的生命之书。 只有少数几个群体幸存了下来,那些群体你们称之为氏族。历经了千百年,每个氏族都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语言和生存技巧。慢慢地,人类开始获取各种知识。其中,有些氏族部落发现了我们建造的城市并在那里定居。他们知道我们来自太空。地球上有很多关于天外来客的记载,而大多数人类却选择视而不见。 所以,我亲爱的人类朋友们,你们欠我们一份情,而我们就来自于你们现在称之为火星的丑陋荒芜的星球。如果我们的星球没有毁灭,没有我们的帮助,仅靠一己之力人类不会走到今天。 第二章 狩猎 我们几个工作上的同事计划去宾夕法尼亚州的波科诺山狩猎。召集了几个朋友后,队伍很快壮大到十二个人。我们做好了计划,凌晨三点聚在一起吃早餐,而后驱车一小时,在清晨第一抹阳光之前抵达森林。 狩猎那天我们都聚在一起吃了顿丰盛的早餐。三辆SUV,每车刚好四个人。一路非常安静,因为起得太早我们都很疲惫。不过我们还是互相认识了一下。 我坐了杰克开的车。他是个大块头,砌了很多年的砖头,还曾在海军服役。大家都喜欢他,尊敬他,这次狩猎就是他组织的。 蒂姆坐在副驾。他是个很容易相处的人,看上去对什么事情都不上心。他会饶有兴致地和你讲他们夫妻的房中之事,那种你并不想知道的粗俗的笑话。我们都是新手,刚开始做建筑这行。蒂姆一路上滔滔不绝地说话,让人无法入睡。 车上还有我的小舅子迈克。他一路都很沉默,不怎么合群。 我们驶离黑色沥青路,开上了土路。十分钟后,到达一处看似很多人都在此逗留过的地方。透过好几只手电筒的光,我们清楚地看到燃过篝火的痕迹,周围散落着啤酒罐。 我们都全副武装,准备进入森林。杰克之前来这片森林狩猎多次,很熟悉这个地方。他引导我们分散到各个方向。手电筒射出的光在林中穿梭,看上去相当诡异。我走了一会儿,在一棵倒下的大树后坐下。这是个不错的地方,很隐蔽。 太阳升起后,我发现远处有一棵树,看上去很适合躲在上面,没准能偷袭到经过的鹿。我爬上树,找了高高的一处坐着很舒服的树杈埋伏下来。因为睡眠不足,我疲倦得很,觉得有点昏昏沉沉的。 我在高高的树枝上坐着等待。随着阳光覆盖了整片大地,周围变得越来越温暖。我被温暖的空气包围着,但非常疲倦,几个小时也没看见一只鹿,只有几只小松鼠经过。无所事事的情况下,简直没法儿保持清醒。 我一向认为鹿是造物主伟大的杰作。它们是神奇的物种,能够经受冬季严寒的考验。鹿的步伐优雅又稳健。它们总是静悄悄的,有时像幽灵一样在林中穿梭。 我喜欢猎鹿,但是说不出原因。食用鹿肉确实比食用大部分其他肉类更健康。但是,我并不以吃鹿肉为主。用我买猎枪、弓箭和各种狩猎用具的钱本可以轻松地去超市买肉来吃。 所以,我也说不清为什么自己要离开温暖舒适的床,一路奔波来到森林里,坐在一棵树上。 我现在的感觉就像是云里来雾里去,为了保持清醒我咬了自己的手。此刻身体和意识在不停地斗争。我的身体十分困倦,而我的意识知道现在不是睡觉的时候,不能在高高的树上睡着。也许,我应该爬回地面小睡一会儿?如果我睡过了,醒来天黑了怎么办?我还能在黑漆漆的森林里找到回去的路吗? 醒来的时候,我躺在地上。天色已经开始暗下来。我肯定是不知什么时候就睡着了。我开始往回走,寻找来时的车,一路上都寻思着整件事儿是多么奇怪。本来还高高地坐在树上,转眼就睡在了树脚下。我想不起自己是怎么从树上爬下来的。 等我回到营地,天已经黑了。我可以远远地看见营地的灯光和一小堆篝火。有人带来了一个小煤气炉,开始给大家煮咖啡。 所有人都拉长脸围坐着。我很好奇发生了什么事。只有一个人在我走过去的时候看向我的方向,那是蒂姆。他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然后瞪大了眼睛,脸色发白,迅速移开视线。我对蒂姆的举动感到奇怪,而且竟然没有一个人理我?我坐到杰克旁边,问他打猎有什么收获,他一言不发。我又抬高声音问了一次,他甚至看都没看我。我想不明白,为什么大家的举动都那么奇怪? 蒂姆用颤抖的声音说:“我正打算走得远些,找个更好的狩猎点的时候,发现了地上的红色坎肩。走过去,看到他躺在地上。” 谁躺在地上?我纳闷。 一切都很怪异。到底发生了什么?这些人都怎么了,疯了吗?为什么都表现得那么奇怪,就好像我根本不存在? 第三章 大远征 那是1776年,我即将踏上探索世界已知最大海洋的航程。作为帝国第23龙骑兵团的队长,我同时也是队里的神枪手,那时还是燧发枪时代。我枪法极好,几乎本能地知道如何瞄准、如何保养枪支。我不知道这种本能从何而来,我想这或许是一种天赋吧。 我使用的是佛格森少校设计的一种新型后膛枪。由于我是帝国最优秀的神枪手之一,我得到了其中四支配给。我视如至宝,倍加爱护,几乎每天都用上好的鲸油保养它们。 正值美洲叛乱,我们军队的指挥官史密斯大人却被要求派出一整排士兵保护一艘远航的船只。因为叛乱的缘故,指挥官大人并不情愿献出这么多士兵,作为让步,他决定派出大英帝国最棒的射击手。史密斯大人的理由是,一群瞎靶子也比不上一个神枪手。瞭望台上的一个神枪手就足以保护一艘船了。史密斯大人与我家族相熟,我猜想他是希望我能够远离叛乱,同时护航于我而言也足够有趣。但是,那时我还是一名年轻军官,我想要做的并不是护航而是为平息叛乱出一份力。 上级给我两周准备时间。投身于军队事业这些年,我无妻无儿也无牵无挂,准备起来倒也并不复杂。我从未踏足过海洋也并无兴趣,但事已至此,也别无选择。 上级允许我携带任何想带的武器,因此我让木匠在两周内打造了两个木箱装载我的四支62口径的枪。每个木箱分别装载了两支枪、火药、子弹、炮塞和鲸油,其中一个木箱还有一柄军官用的长剑。带四支枪是以备不时之需,装在两个木箱里则是为了避免一旦遗失则四支全无的后果。遇到需要战斗的场合,这四支枪我都用得上。 两个箱子都按照我的要求只选用最好的木材制成,里里外外封上蜡油以保证密不透水。人们常说漂泊海上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而我能做到的就是在坏事发生前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木匠说这种木材已经足够防水,但我不愿意冒任何风险,于是我叫他们继续上蜡直到万无一失。 我和一名帮我提箱子的侍从副官循着通向港口的道路向前,那艘船终于出现在了视野中。作为一艘即将驶向广阔海洋的船,它看起来实在是小得可怜,我希望皇家海军明白他们在做什么。我一点都不喜欢这次任务,越是靠近这艘船,我越是觉得灰心丧气。船上看起来杂乱不堪,水手们也像是冒牌军,而我身为一名骑兵军官在这样的环境下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我望向船体最高处的瞭望台,他们希望整个航程我都待在上面,不管遇到何种规模的战斗或冲突。我的脑海中曾有一瞬转过这样的念头:买一匹马,带上我的枪,拍屁股走人。但我不能这么做,我不能拿我军人世家的名声做赌注。 虽然我深知情况不容乐观。 我被批准上船后,有人将我领进上校船长的房间。容我解释一下,骑兵和海军军衔有所不同,一个海军上校(captain)高于骑兵上尉(captain),与骑兵上校(colonel)同级,而我只是个军衔不高的骑兵军官。 上校是个十分严厉的人,却也不失为一名绅士。料想我们或许能相处得不错。至少我希望我们能够相处得很好,毕竟如果得罪了他这趟航程就有得受了。之后我被带去了自己的房间,在那里见到了我的室友,一名海军上尉。我的行李已经被安置在船上,侍从副官也已将两支枪匣送到我房间里。从那一刻起,我发誓要看紧我的枪匣,不让它们离开我的视线。 起航的时辰到了,那股阴沉的感觉又充斥了我的胸口。我试着告诉自己或许只是我太过紧张罢了。在船上我并没有担负任何实责,于是我学着老船员的样子和他们一同工作。转眼间我们已经在风浪里漂泊了三天,海浪的颠簸一直让我胃里有些难受,到后来终于爆发为严重的晕船反应。 接下来的整整三天,我不是在房间里休息就是在扶着栏杆呕吐。我的痛苦对于船员们而言好像是什么有趣的景儿似的,而我恨透了他们这么看待我。第四天,终于感觉好点了。我的上尉室友告诉我什么该吃什么不该吃,多亏了他的帮助,我多少感觉更好受了些。 终于我好到能去食堂同官兵们一起吃饭了,他们也终于有机会问我为什么被单枪匹马地派来护航。我解释说因为我是一名百发百中的神枪手,他们却不明白神枪手能在船上干什么。于是我更详细地告诉他们我是要持枪登上瞭望台为这艘船护航的。 船员们希望我能展示一下我的真本事。这么点小把式,根本用不着我封装在木箱里的“精密武器”。于是我跟船长借了一把枪,暂且供船长和船员们娱乐一番。船长的枪因为缺乏保养并不怎么样,但多少能用。 船上最好的射击手们都纷纷来到船舷,排成一列观看我的射击表演。被用来当靶子的是一个软木浮子,用绳子拴好拖在离船尾大约三米的地方。总共有五个射手参与了这次比赛,所幸他们没有一个打在靶子附近。轮到我的时候,我把枪拆开,在每一部分都仔细涂上了我带的那种鲸油。我的拖延让观众们有些烦躁,但同时也使比赛气氛更加紧张。我所使用的弹塞和别人不同,由一种产自远方的丝绸制成,这种弹塞能使子弹更顺畅地滑下枪管,也因此射击时弹道更直,射程更远。 我从容不迫地进行每一个动作。不管我有多焦急还是压力多大,我都得认真对待射出的每一发子弹,它们代表我的名誉。毕竟除了名誉外,一位年轻的骑兵军官还能追求些什么呢?当前情况下,我还得判断射击的距离并将船的颠簸起伏考虑在内。真正要瞄准时,那浮标看起来比之前小了许多。我思索着如果我失手了船员们会怎么看我,我可是被派来在必要时保护他们的人。 我计算好每一次船在海浪中的颠簸,小心仔细地瞄准。在练习射击的日子里,我曾经保持举枪瞄准的姿势数小时以训练稳固的瞄准姿势。现在,我只需要考虑射击距离和时机了。船员们紧张地望着我,我知道他们都希望我失败好尽情地嘲笑我。幸运的是,子弹准确无误地击中了目标,浮标甚至弹出了水面。我飞快地将枪递给其中一个围观的水手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我可不想听他们咕哝“你只是靠运气,有本事再来一次”。 之后的几周我终于融入了这个集体。我甚至开始执行一些本身应该由海军军官执行的职责,船长倒是看起来很满意的样子。 船上的水手们来自五湖四海,各有不同的背景。最小的水手是给船长做杂事的助手小子,只有12岁。年纪最大的叫作山姆逊,55岁,虽然已过壮年,但也尽职尽责。他们都挺喜欢我,也愿意跟我吐露心事。他们愿意只与我分享一些自己的小秘密,因为他们知道我擅长保守秘密。我们已经远远地驶离了陆地,时间一长你不知不觉就会对船上的人和事越来越熟悉。船上的伙食越来越差,作为军官我们得到的已经是最好的供给了,很难想象水手们吃的是怎样糟糕的食物,我为他们感到难过。 经过连续四个月的航行,我们所有的物资都在渐渐消耗殆尽,随着物资一起丧失的还有人的理智。水手们变得极端和暴躁,船长不得不逐渐加强军中的纪律。我们在这艘狭小的船上度过了太过漫长的时间,我尝试着利用这段时间向水手们学习海上的生活技能,比如如何用六分仪测量出我们所处的位置,还有人教会了我如何通过夜空中的星星判断方向。 第五个月过去了,我们的物资补给终于见底。我甚至怀疑我们也许永远都见不到陆地了,这整个远征看起来毫无希望可言。现在我才真正后悔在英格兰出发时,没有买一匹马骑上远走高飞。 一天,山姆逊来到我身边对我说:“一场大风暴就要来了,我能嗅到它的味道。”别人都毫无察觉,他一个人是怎么知道的?然而过了一阵子,我听到别的水手也纷纷开始低声议论这场即将到来的大风暴。 一瞬间,我似乎只剩下厄运,恐怕我上了一艘不该上的船。食物和补给几乎耗尽,我还可能会晕船。到底还能撑多久?我对自己发誓,无论发生什么都要死守着我的枪匣,它们是我的生命。船已经降下所有帆,以迎接即将到来的暴风雨。 第二天白天天气宜人,风平浪静,阳光灿烂,我怀疑所谓的风暴只不过是人们的想象罢了。可是入夜以后,海面上腾起滚滚黑云,天气越来越糟糕。船在海浪里摇摇晃晃,颠簸得让人无法入睡,生怕下一秒船就会四分五裂。船长通知所有军官到他的舱室集合。我有些犹豫,毕竟这意味着要和我的枪匣在这危急关头分开。我请求船长允许我回自己的舱室拿枪匣,船长同意了。 我想枪匣在水里应该可以浮起来的。如果它们沉没,那我也会跟它们一起埋葬在深海,我这么想着将两个匣子的把手用绳子拴在一起。到了清晨,整个海面怒浪滔天,如果不是因为焦虑而食不下咽,我想我应该已经吐得不成样子了。 天色大亮的时候,风暴也更猛烈了。我不知道这艘船还能撑到什么时候,或许下一秒它就会散架也说不定。我感觉到船体向一侧倾斜了过去,但这一次倾斜过后却没有像之前那样回正,我有些惊慌失措。谁知道渺无边际的深海大洋里隐藏着些什么样的怪物呢!我抓起枪匣出了舱室的门,看见水手们都聚集到船的一侧,尖声叫嚷着,在狂风暴雨里根本听不清楚他们到底在说什么。船身诡异地左右摇晃着,每一次都比前一次幅度更大,吃进更多的海水。 我跌进海里,紧紧抱着我的枪匣子们,就像它们是我唯一的希望似的。或许它们真的是我唯一的希望也说不定。入水的时候,我和匣子们都沉入了海面之下,到我们浮上海面时我感觉像已经过了好几个小时。我伏在两个匣子上,骑着它们像在波澜起伏的海面上骑着一匹马。我想起曾经有过的那个买一匹马远走高飞的机会,我到底为什么会让那个机会溜走? 饥饿、寒冷、疲惫席卷了我,现在我可能成为任何游经此地的动物的美食。这让我想起船上的人跟我讲的那些海怪。我用腰带将自己紧紧绑在匣子上,一旦沉入海里谁知道什么时候才会见底?我开始自言自语,老天对我太不公平了,为什么是我?我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只为做一名好军官,却落得尸沉大海这种下场。与其这样,我不如死在美洲的叛乱战场上,那样光荣得多。 沉入大海被水包围却无水可饮的感觉多么可怕!我牢牢记着水手们的警告,绝对不要喝海里的咸水。狂风暴雨持续了一天后,海面终于开始变得平静起来。我终于能够爬到漂浮着的枪匣上,甚至可以躺在上面,这比半身浸在海水里舒服得多。但我仍然很虚弱,又饥又渴。日复一日我都被汪洋大海所包围,始终看不到陆地。夜里我难以入睡,整夜幻想着各种不知名的海怪会吃掉我,只有白天它们蛰伏的时间里我才能睡着。 幻觉出现了。我看见自己雄赳赳气昂昂地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女士们都向我挥手,而男人们都嫉妒地望着我。这时我已经失去了时间概念,不记得过了多少日,也不在乎究竟过了多少日,只希望这一切能够结束。我不介意是哪种结局,被海怪吃掉也好,我不在乎了。 我的思想似乎停滞了,简单的思考都变得困难,脑子里一片混乱。 忽然,感觉到一阵很大的颠簸。我的第一反应是海怪终于来了,我完蛋了!我睁开双眼却看到一片白色的沙滩。又是幻觉,我想,然后闭上了眼睛。然而随着又一阵颠簸,我强迫自己再次睁开双眼,海滩仍在眼前并未消失。那一阵阵的颠簸原来来自海浪对枪匣的撞击,它把它们推上了沙滩。我从枪匣的一侧向下摸,竟摸到了沙子。这一切都是真的,但我又饥又渴,虚弱得连高兴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四下张望,看见一种巨大的像坚果一样的东西漂浮在附近的海水中。我猜测这或许能吃。我试着用手打开这坚果,结果证明并不可行。我仍然躺在枪匣上,从沙子里找到一块石头。我用石头砸那个坚果,手和石头却都弹开了。第二次,我使出更大力气,砸出一个凹痕。我继续砸同一个位置,砸了很多次以后开始有汁液流出。我把它喝了,也不知道这种汁液是不是有毒,其实我并不在乎,只想这一切尽快结束。我费力地摆弄着坚果,汁液不是很容易就能流出。 我试着把枪匣拖上岸,但拖到一半就累得瘫倒在地上。醒来时我又发现了一个坚果,用石头砸开一个小洞,虽然汁液仍然不好弄出来,但这一次我喝到了大部分汁液。 喝完我继续拖拽枪匣,终于拖出了水面,然而我又累倒了。醒来后发现另一个坚果,砸开,喝掉全部汁液。这一次我注意到里面的白色果肉。我把它弄成两半,吃掉果肉。多亏这些坚果,我慢慢地恢复着体力。终于回到陆地上,远离了那可怕的海洋,我简直恨透它了。这里的气候非常舒适——既不太热,也不太冷。到处都是茂密的植物。我看见我的救命果实就长在一些奇形怪状的树顶上,那些树没有枝丫。多亏这些果实,我开始有正常的饮食。 我把枪匣往沙滩上又拖了一段距离,必须把它们弄到有植被的地方,沙滩上是不会长植物的,这一点我还是明白的。我在林子里找寻可以建造一个栖身之地的合适位置。水手们说过,这时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找个安身之所。再加上经历过那场暴风雨之后,我再也不想流落野外,无处安身。我花了一天左右的时间来找这个地方,终于找到一棵倾倒的大树,不远处有一条小溪从山顶潺潺流下,树干下面的空间是个理想的位置。 我用木棍挖了一条排水沟,下雨时可以把雨水从我的住所引流到山下。 每一天我都把枪匣向住所推进一点点,终于拖到的那天我第一次打开其中一个。我需要用剑砍树和树枝作建筑材料。我将已经打开的匣子埋在住所附近,另一个没打开的埋在更远一点的地方。现在,我慢慢恢复了体力,也找到了很多其他食物,在远一点的野外还能找到充足的水果。 住所的建造工程进行得不错。我可能把它造得过于结实了,但我记得那场摧毁大船的风暴,再来一场的可能性也很大。我的时间都用在搭建住所和探索这片土地上。我进入森林前会带上刀和枪,小心注意着一切生物和人类的踪迹,但我什么都没有发现。 我终于安顿下来,三餐都吃得很好。事实上我从未像现在这样享受生活,随心所欲做自己的决定,做想做的事情,不需要向任何人交代。我想过如何给自己多做几身衣服。建造住所时我选择了有溪水的地方,方便每天洗澡。在英格兰的冬天,每天洗澡可是一件奢侈的事情,不知道这里的冬天会是什么样。每隔三天我会换洗衣物,衣服没干之前我大多会赤身裸体地坐着,反正也没人能看到我这副样子。 有一次,我想翻越山峰去小岛的另一面看看,为此我再一次出发去探险。我发现了一些类似脚印的痕迹,循着这些线索找到一条踪迹。这是谁留下的呢?努力寻找之下我发现了一些类似羊蹄样的脚印。不确定是什么样的生物,我悄声匍匐过去,发现一种熟悉的脚印,或许是人类留下的。如果真的是,他/她能和我和平相处吗? 突然,我听到有什么东西飞快地向我跑来。我向后退去,躲在便于观察却不易被发现的地方,手紧紧握住宝剑,进入备战状态。一个像野猪一样的身影跑了过去,三个近乎赤裸的男人手持长矛紧追不舍。没有一个人发现我。我知道现在必须得非常小心,谁知道这些野人有没有好战的习性。一旦发现我的存在,他们会不会杀掉我吃肉? 这些人面有刺青,凶神恶煞,非善者也。他们友好又讲英语的几率能有多少?我尾随其后,不远不近,保持着不会被发现的距离。一会儿,听到野猪的嚎叫声。在山中一个转弯处,我看到他们把野猪捆在杆子上,顺着小路下山去了。 保持安全距离,我继续尾随他们。他们下山到了岛屿的另一边,跟另一些人汇合。哇,这个地方还真住着不少人。 身为一个年轻男人,我很快注意到人群中有一些是女人,而且都袒胸露乳,只以草裙蔽体。这些人看起来并不在意衣着,他们无忧无虑,纵情欢笑,享受生活。 我常常回到这里观察这些奇怪的人。我每次都藏在离小路有一段距离的地方,很多次他们从这里经过,却都没有发现我。久而久之,我知道了谁是领袖,还了解了很多其他事情,但他们是否友好尚未可知。 持续观察了他们几周后我打算离开,然而就在那时我注意到对面山头上有个人也在观察我。他们在观察我观察他们,多么讽刺!我很好奇这样的互相观察已经持续了多久。僵持几天后,我觉得或许应该采取点行动搞清楚他们在做什么。忽然我意识到,如果他们只是想要观察我,说明他们并无意伤害我,至少我希望如此;如果他们打算杀掉我,他们早就可以动手。这极大地减轻了我的忧虑。 我站起来,顺着小路往我住的地方走,一如往常。但这一次,几分钟后我又折返回去看看我的观察者是否还在原处,发现他已经离去。几分钟后我看见他跑进村子里,向一个大块头的男人汇报。我相信那就是他们的国王。国王在他跟前召集了一群人,他们往我的方向指指点点。我立刻闪避到树丛中。我真傻,他们早就知道我在这里。现在我该怎么办呢?主动接近他们还是等他们上来?我必须做个决定。 第二天,我决定如果什么都没发生,就主动去找他们,带上刀枪以防万一。我向他们走去的时候,他们就站在那里,看着我。 走到他们中间时,他们仍然没有行动但是都盯着我看。一会儿,一名看上去年纪大些的男人向我走来,跟我说了些什么,但我听不明白。我跟他讲英语,他也露出困惑的表情。 他伸手来摸我的枪,我立刻躲闪开来。我能从他的表情看出这举动让他非常生气。我决定让他瞧瞧这东西的厉害。于是我使出最大力气扔出一颗坚果,取下肩头的枪,瞄准坚果,开火。巨大的声响吓得他们都躲进了附近的灌木丛。慢慢地,他们捂着耳朵凑近看那个四分五裂的坚果。他们觉得很神奇,这个东西怎么能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而且从那么远就能击碎坚果? 好一会儿,他们就站在那里盯着看。我快速装上新子弹以防他们攻击我。那个男人又开始说话,这次他说了一个词并指向一个物体,他一遍遍地重复直到我开口跟着重复。当我能够说出那个词之后,他又指向另一个物体并说了另一个词。几周后,我渐渐能和他们交流了。 我和他们相处的时间越来越长,但都会回到我的住所过夜。他们是个非常友好的民族,我们都成为好朋友。同时,他们也是个奔放的民族,毫无顾忌地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和任何喜欢的人交欢。在和我的新朋友们相处几周后,一次我正坐着看他们跳舞,一个年轻女孩走过来将我拉进舞蹈的人群。我尽力学着他们的样子起舞。跳了几支舞后,她牵着我的手把我带到海滩。我见他们这样做过很多次,心里暗喜现在终于轮到我了。后来我开始带她去我的住所,她名叫阿莉娅,别人告诉我她名字的意思是“攀登”。拥有一个亲密的伴侣感觉很棒。夜晚有佳人相伴,互相取暖,我感到前所未有的自由自在,开心极了。 年轻女孩们都很漂亮,随着年龄的增长她们会越来越胖。在这个民族,体型庞大是一种荣耀。 一天早上,在前往村子的路上我们听到尖叫声。我跑回住处,打开另一个枪匣,带上两支枪和剑跑过去一探究竟。村子附近的海滩上停着几只陌生的船,还有一些身上带有奇怪印记的人。他们向村里的人挥舞着棍棒,想要杀我们村的人。阿莉娅急忙对我说:“他们是几英里外一个岛上的敌对部落,每年都来这里烧杀抢掠,杀了男人,抢走女人占为己有。除了东躲西藏我们什么都做不了。” 我不想杀任何人,这里的人民已经彻底改变了我对于杀戮的看法。我看到海滩附近有一个坚果,便瞄准开火以示警告。炸雷一般的枪响让他们的动作定格,然后向船上奔逃。途中经过被击碎的坚果,他们小心翼翼地凑上去看,然后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我用他们的语言一字一句地说:“你们必须离开这里,再也不要来侵扰这里的人民,否则我就像打碎这个坚果一样打烂你们的脑袋。”他们小心翼翼地悄声上了船,再也没有回来。 我成了民族英雄。再也不用担心入侵者的洗劫了,他们都高兴极了。女人们都喜极而泣,甚至有些男人也没忍住眼泪,大家足足庆祝了一整夜。 我从未看到或听到那艘船上任何其他船员的消息,我想在英国我们应该都被列入海上失踪的名单了。家人应该已经收到我的死亡通知。像每一个失踪在海上的人一样,我的名字很快就会被遗忘。但所有这些我都不在意。我在这里的新生活中体会到前所未有的快乐,多么自由自在,多么无忧无虑,多么心满意足! 第四章 鹰击长空 1952年,二战结束不久,那会我6岁,住在一个小镇上,家里很穷。大家都很穷,但是大家都很爱国。 那会镇上的孩子们根本没钱买玩具甚至经常吃不饱,可我们都喜欢玩军队游戏,都喜欢假扮小战士模拟各种军事探险活动,经常从早玩到晚,乐此不疲。 我们用木棍当枪进行操练。我们有指挥部,有护理伤员的救护室。一旦我们发现有适合做枪的木棍就好好保管起来,能用上几个月。 通常冬季的时候我们会暂停那些军事游戏,待在家里,守着那个小小的黑白电视机,看各种新鲜事物。电视机在我们看来是最伟大的发明。 我们看些什么?当然是战争片! 我超级迷恋战斗机,有时也能看到听到它们从镇上飞过。我敬畏这些高速自由翱翔的战机,驾驶它们一定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工作。 我爱听战斗机引擎的轰鸣声,每当有5架飞机同时掠过,我便内心激荡无以复加。这世上没什么事能比得上操控这些战机。 我一直想成为一名飞行员,但是事与愿违,成为飞行员需要出色的在校成绩,而我是差生,仅这点就让我与飞行无缘。 我一直不明白为何会对漆黑的深水心怀恐惧。清澈的深水就没问题。我喜欢待在泳池,我的憋气能力比朋友们都强。我能深吸一口气然后下沉躺在池底,有时别人会误以为我溺水了便从水中将我抓起。我这辈子从没搞明白为什么暗黑的深水让我如此恐慌。 另一件困惑我的事是,我总是梦到自己驾驶着战机。甚至是在学校很无聊的时候,我闭上眼睛都能感觉到那架飞机,仿佛自己身在驾驶舱。我能感受到整个机舱充满引擎发出的震动,这些嗡嗡声让我很放松。我右手握住操纵杆,当我向右轻轻推杆飞机就向右倾斜。方向舵就在我脚下。那些仪表是否正常我一目了然。我看向一边,蔚蓝色的海水就在下面。我全身心沉醉满足于这种美妙的感觉,仿佛与神一起飞翔。 有时我会梦到自己为了躲避敌机的攻击而潜入水底。也会梦到我向日本战机发射曳光弹,敌机引擎中弹冒烟。此时我疲于应付各种战况既无恐惧也无喜悦,也根本没时间思考,我所有的战斗反应只是训练的结果。 有次我梦到自己飞离战场,飞回航空母舰。我感觉到其他飞行员着陆甲板时都很紧张,但是相反我很享受在移动目标着陆,这对我来说是乐趣,感觉很棒。 飞机在飞行途中突然停止运行,一片混乱惊恐,我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飞机为什么会停。突然飞机又开始动了,我看到驾驶舱内涌入黑烟,到底发生了什么?随后我意识到我被日本驱逐舰发射的炮弹击中了。 我的手臂无法动弹,弹出装置失灵。刺鼻浓重的味道扑面而来,就像是油电燃烧混合着金属熔化产生的气味。我根本没听到飞机中弹的声音。 飞机失控开始坠落,一切都那么不真实,我没有痛苦也没有恐惧,就好像只是坐在家里看着一个巨大的电视屏幕,只不过这次是彩色的。海面离我越来越近,蔚蓝色的海水那么美。机身缓慢旋转,当我们最终冲向海里,并没有预想中的猛烈震动,飞机漂浮了一会之后就开始下沉,海水从破损的驾驶舱窗户涌入,在这之前我都没有注意到机窗已受损。 我们下沉得不快,机身在水里缓慢打转。眼前的景色很美妙,起初我非常享受,但当海水颜色开始变深,恐惧和慌张感开始向我袭来。我感到有鳗鱼样的东西在吸我的血,有很多很多,在撕扯我的身体,而我什么都做不了。越下沉越黑而那些东西也越多地撕扯着我。最后一切都变得漆黑。 这些噩梦让我心怀恐惧,多年来,我重复做着同样的梦,不清楚这些梦境到底意味着什么。 我知道死亡是什么样的,死了之后一切就都结束了。我有好几个女儿,有一个女儿给我看一本关于大西洋沉船事故的书。读过之后,一种从未有过的莫名的恐惧笼罩了我,就好像我在沉船现场。这是我女儿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给我书看,我问她为什么会挑这本,她说她也不知道。书中描述的场景深深印在我脑中挥之不去。 有次我和另一个女儿在餐厅吃早饭,我跟她谈起那本书和它对我的影响。过了会儿,一个客人来到我们的座位,递给我一张写了书名的纸条,他说,“很抱歉我听了你们的谈话,但是你真应该看看这本书。” 我买了那本书,这是一本基于真实故事展开的关于轮回的书。在此之前,我脑子里根本没有任何关于轮回的概念。 我读了那本书,看的越深入就越觉得有意思,我还找了其他关于轮回的书来读。渐渐地,我成了一名信徒,相信生命有轮回,那些梦境就发生在我的另一段生命中。现在谜底终于揭开了。 第五章 第三次诱惑 我已经70岁了。一天,我坐在教堂里等着做礼拜,思考着我生命最后的这些日子。虽然我老了,但是体型保持得很好。人们知道我的真实年龄后都觉得惊讶,我已经到了他们觉得老不中用的年纪,他们不让我继续工作了。 有一年,我在生产上做得很棒。然后来了一批新主管,突然间我就变成不中用了,做什么都能被他们挑出错来。他们安排差劲到不行的人跟我一起工作,我注定是要失败的,这正是他们想要的结果。我本来还想再工作几年呢,但是现在他们不让我工作了。 这是一个漫长的寒冷冬季。除了定期去健身房锻炼以外,我很懒怠,而且心情低落。真厌倦了那些在你背后说你坏话的所谓的朋友们。 我清楚记得我的父亲母亲和岳父岳母老年时的光景。他们每天吃一大把药片,心情极度低落。因为家里无人照管,他们不得不去养老院养老,而只要一回家,身体就每况愈下。这是我最不希望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我宁愿从屋顶上摔下来或者跑步时跌倒,就此了结,也不愿意在养老院里烂掉! 我回想起年轻时我是多么能干。我是海军陆战队的一名步兵,在越南服役,参加过很多次战役,出生入死,很多次都离死亡只有一步之遥。我不清楚自己是怎么活下来的,我只被子弹击中过一次。 一天晚上,密密麻麻的迫击炮从天而降。 印象中我只记得吸了一口热热的空气,然后世界全部变得模糊。我对自己说,完蛋了,到头了!记忆中感觉自己变成棕色的一大团东西,是的,就是棕色的一大团,没有容貌、形体,也没有意识。 我开始自言自语,“你要振作起来,快醒过来”。我能感觉到自己在对自己说话,拼命想让自己活过来,这种状态持续了几分钟。最终我看见一束黯淡的光,那感觉就像是喝一杯水时透过玻璃杯底看世界。那时我的整个世界就是这种感觉的,无法聚焦。终于,我开始苏醒,躺在地上,有一种眩晕的感觉。人们在我周围跑来跑去,但是我认不清楚他们都是谁。我只是一味地坐在那看着周围乱糟糟的一切。后来才知道一枚迫击炮在我们身边爆炸了。 后来有一次,我救了两名队友,因此被授予青铜勋章。我觉得自己在越南走的路都能横穿美国两次了。我以一枚青铜勋章和一枚紫心勋章光荣退伍。 我现在的邻居对我过去的经历一无所知,或许他们根本也不关心。对他们来说,我就是一个普通老头儿。退伍后,我干过很多工作,不挑不拣,但是没有一种是我真正喜欢的,只是因为工作是理所应当的事,我需要养家糊口。就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我变成了一个古怪的老头儿! 虽然不那么喜欢自己的工作,我仍然高标准严要求,比什么都更想在工作上做出点成绩。 我从自己的思绪中回到现实,看到教堂已经坐满了人。我看了看我的妻子,回想着我们是怎么走到一起的。现在,我变成一个古怪的老头儿,她也变成一个古怪的老妇人,礼拜时总喜欢坐在教堂的楼座上以避免跟任何人接触。她变得非常孤僻。 突然,我听到三声爆响,砰砰砰。虽然已经从越南回来很久,但我仍然立刻认出那声音来自M-16步枪。有两个人应声从座位上倒下。 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我推倒妻子让她待在不会被下面的人发现的地方。我探出头,越过栏杆看见一个穿着作战军装的男人,他穿了一件背心我觉得应该是防弹的,身上挂了很多弹药袋,里面装的应该是.223的子弹。 他端着步枪左右警戒,慢慢向牧师移动。我相信他没想到楼座上有人。 我心中充满了愤怒。我想不通这个朋克青年为什么会到我做礼拜的教堂来滥杀无辜。他准备杀光所有人吗?什么才能让一个人有如此举动?他怎么敢这么干?我老了,死了也无所谓,死在这里总比在养老院苟延残喘强,我准备好了。 我爬到中间的过道,计算好时机,开跑,猛蹬了栏杆一脚,跃入空中。持枪人听见我蹬栏杆的声音,端着M-16迅速转向我的方向,扣动了扳机。第一发子弹擦过我的腿,第二发子弹击中我的胸口,第三发子弹穿过我的肩膀上部。 我的双脚精准地踢中他的肩膀,我的重量使他弯下腰去。我迅速站稳,在他直起身子的瞬间使出全部力量踹他的腹股沟。他脸上显现出痛苦的表情,他瞪着我的眼睛,眼中有种我从未见过的仇恨。我在越南遭遇过的敌人眼中都没有这么深的仇恨。他屈膝跪地,我使出吃奶的劲儿踹向他的喉咙,这一下肯定捣碎了他的喉咙,他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我想他呛在自己的鲜血里。 我告诉躲在座椅后面的会众尽快疏散所有人员,因为我不清楚他是不是在教堂或自己身上安置了炸弹。他们只是呆呆地看着我,张大了嘴巴,最后终于醒过神来开始往外跑。 那种似曾相识的眩晕感又来了。我屈膝跪下,人生中第二次觉得快要死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有了意识,或者是我自己觉得有意识,有可能是在做梦。我飘浮在病床的上方,病床上那个人应该就是我。周围的一切都很清晰、明亮。 同时,心电监护仪开始嘟嘟作响。我看到一个体型敦实的护士跑进来,胸前的铭牌上写着温蒂。她接起电话,冲里面大喊一通,然后砰地挂了。进来另一个护士,她背对着我所以没看到她的铭牌。 我看到医生的铭牌,上面写着飞利浦医生,这有点奇怪,为什么护士的铭牌上写的是名字,而医生的铭牌上写的是姓氏。这样做的道理何在? 温蒂跑出去推进来一台仪器。飞利浦医生从仪器上取下两块电极板,贴在我的胸脯上,喊道“退后”!电极板弹了起来,我没有任何变化。他一次又一次地重复这个动作,最后只好摇了摇头,把电极板放回仪器上。 护士们露出悲伤的表情。温蒂关掉仪器,所有人走出了病房。 我的面前出现一阶楼梯,楼梯的尽头是明亮的光。感觉到某种力量在迫使我爬上楼梯,我朝着那片光而去,其实我根本不用抬腿,飘浮着就上了楼梯。 楼梯的尽头看起来像是一个巨大的真空隧道,末端连接着一个漏斗。 我被驱使着走向那个隧道。这真是个奇怪的东西,界于液体和固体之间,很有弹性但又有自己的形状,不带有任何颜色完全透明。我碰了碰它,它有所移动。它看起来是湿的但摸起来并不是。 我开始顺着隧道上升,越升越快,那速度感觉超4倍音速,但是没有不适感。隧道远远的上方,闪烁着明亮的光,走得越远,光越明亮。 接近隧道尽头时,我见到一个人,但不确定这是上帝、耶稣还是天使。它周围的光芒是那么明亮,但是并不像阳光那样伤眼睛,是明亮而又舒适的光。 我感觉到无尽的爱、温暖以及欢乐。我在地球上所感受到的所有快乐加在一起也不及这种感觉。 突然间,我见到数以百计的曾经认识但已经过世的人。他们迎接我、簇拥着我、和我拥抱。有些人开始围绕着我旋转。他们全都充满了爱意,所有人都爱我,不管在地球上我们曾经交好还是嫌恶。在这里,似乎所有事情都被宽恕了。 我被闪烁着最亮光芒的人引领着,飘过美丽的花园,一切都那么温暖,那么美丽,充满了欢乐。这是我遇到的最美妙的事情,太奇妙了。在这里,绝对没有时间这种概念。 那光芒闪烁的人对我说:“你想留在这里吗?”没有通过话语但是我能够收到它传达给我的讯息。我说:“当然。” 它说:“你的妻子需要你;她将患上痴呆症需要有人照顾,毕竟她曾经照顾过你的母亲和她的母亲。”我说:“是的。” 医院的护士开始拔除插在我身上的各种针头,摘掉接在我身上的各种仪器。显然我已经死了。当她从我的手背拔掉针头时,我动了动我的手。她几乎跳了一英尺那么高,大声叫出来。 她立刻跑去找医生。过了一会儿,飞利浦医生和温蒂都回到病房,另一个护士也进来了,这次我看到她的名字叫凯伦。他们回来时,我已经呼吸正常。 他们全都惊愕地看着我。我说:“谢谢你们精湛的医术。”虽然我心里知道那个闪烁着光芒的人功劳更大,但这是我的小秘密。 我被敬奉为英雄,但我一点也不以为意。当个英雄有什么好的?没有任何好处!当我从地球上消失,这个称号就失去了任何意义。我宁可被看作是一个正直诚实的好人。 我已经等不及要再死一次。真想再见到那些已经过世的旧日相识,他们全都那么快乐又充满了爱。他们所有人都在那个快乐、温暖、奇妙的地方,这个地方很难用语言描述,这种感觉也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我期待着我的第三次,下一次我可不会再回来了! 第六章 比利弟弟 那年我6岁,弟弟比利4岁。一天,我们在前院踢足球玩。 比利喜欢追赶我踢出去的球,他跑得很快很容易就追上球,但是他很不怎么会把球回传给我。他得至少踢4次才能让球比较靠近我,如果我跑过去捡球而球离我还有段距离的话,比利就会把球扔给我。 我铆足了劲踢出一个球,眼看那球直接冲出了院子越过人行道滚到了街道上,比利紧跟着追了上去,我一边大喊想让比利停下一边跑出去追他。 但是一切都太迟了,比利从两辆停着的车的缝隙穿了出去,正好有一辆超速的车经过撞上了他。我眼睁睁看着他小小的身体被撞飞,又重重砸在了路边的车上。直到现在,我闭上眼睛仿佛仍然能听到那两声砰砰的撞击和伴随着的尖利刹车声。 我吓傻了根本不知道怎么办。那个年代的车子是美国制造,很结实。四目相对,我看到肇事司机同样惊慌失措的眼神,那是个年轻人,黑发,大背头,穿一件黑色皮夹克里面是白色T恤,嘴里叼着牙签。 我们死盯着对方,但是最后他还是开车逃跑了。我一个人在车祸现场,脑子一片混乱,当我走向比利,看到到处是血,我彻底吓傻了,我觉得比利肯定活不了了。 我做了一个小孩子能做的一切——跑去叫妈妈。妈妈发疯般冲向比利,尖叫着让爸爸报警。我跟着妈妈跑向比利,看到妈妈瘫坐在街上抱着比利。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平常那么端庄优雅的妈妈如此失态,她抱着比利浑然不觉衬裤露了出来,比利的鲜血很快浸透了她的衣服。 她瞪着我,用我从未听过的语气扯着嗓子质问,“你怎么会让这种事发生?你应该要照看好弟弟。”害怕、伤心、羞耻和恐惧瞬间充斥了我的内心。 我转身跑回了家躲进自己的房间,和爸爸擦肩而过,爸爸一心跑向弟弟,根本都没看我一眼。 我躲在床底下,躺着瑟瑟发抖,无助地哭泣。一切都是我的错,我有罪,我错了,上帝还会不会原谅我。我需要有人来安抚原谅我,但是我知道爸爸妈妈永远都不会原谅我了。我不断地胡思乱想。 整栋房子安静得可怕,除了我一个人都没有,是不是他们都恨极了我不要我了?是不是就剩我一个人躺在这里直到腐烂? 不知过了多久,我突然听到大门关上的声音,我犯了那么大的错,或许是魔鬼找上门了。魔鬼在找我,爸爸妈妈厌恶我,我该怎么办? 我听到有沉重的脚步声正在上楼,我不知道是谁,是魔鬼或是爸妈?他们都恨我,所以不管是谁都一样。 脚步声在我房门口停下了,我躺在床上,闭紧双眼,害怕地颤抖,我觉得我就要死了。 我听到脚步声到了比利的房间,又去了爸妈的房间,然后退回到我的房间。一定是魔鬼在来找我之前先去检查了一下是否还有别人在。 我怕极了,没地方躲也不知道怎么办。 突然,我听到爸爸在喊我的名字。原来是爸爸。爸爸是来复仇的吗?我微微侧身去看是否真是爸爸,我想看看此刻他脸上的表情。 他一眼瞥到了我并一把抓住我,他真的要来杀我了。爸爸拉起我把我死死抱进怀里,难道他想用这样的方式掐死我? 我被他抱得透不过气。过了好久,爸爸终于松开了手臂。他在床边坐下,语带抱歉和悲伤对我说:“对不起,孩子,你一定吓坏了吧。”我被深深地触动,心里好受了许多,但是没法完全解脱。 爸爸继续说:“你妈妈和比利在医院,比利情况很不好还在昏迷,但是他应该能活下来。” 我不知道妈妈见到我会做何反应,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妈妈。 这时有人敲门,是警察来向我了解情况,我讲述了我知道的一切。我们所在的镇子很小,大家都很熟悉。爸爸把我带到镇子外的一家餐馆去吃晚饭,那样就不会有人认识我们,也不会有人问东问西。我饿极了,盘子里的食物被我一扫而光。 吃完晚饭,我们去医院看妈妈和比利。我又开始很害怕不知道妈妈会不会再对我大喊大叫。 我们走进房间的时候,看到妈妈在椅子上睡着了,比利看起来毫无生气,鼻子里插着管子,手臂上扎着针,到处是各种管线。 爸爸轻轻摇醒了妈妈。她醒过来看到了我,立刻冲过来,跪着抱住了我,就像之前爸爸抱我那样。她对我说:“对不起,孩子,你肯定难受极了。”我的视线越过妈妈的肩膀,看向静静躺在那里的比利。 两个月后,比利从医院回家了。爸爸重新装饰了他的房间,可我永远也忘不了医生说他再也无法走路,脑部也受到了未知程度的损伤。 爸爸改造了比利的房间,比利有了自己的电视机,有了满满一书架的书。爸妈24小时轮流看护他,当我长大些之后也开始照顾比利。 尽管我什么都没有跟爸妈讲,但是我的确非常乐意为比利做任何事,毕竟比利受伤是我的错。 我们在一起看电视,给对方读书。比利有严重的语言障碍,除了我和妈妈没有人能听懂他说的话。要是比利有客人,需要我或妈妈协助他们交流。 那会儿我做得最多的事就是陪伴比利,很多次我陪着他看着电视就在他床上睡着了。 街坊四邻都赠书给比利,他的书越来越多,爸爸不得不经常要给他增添书架。我们把他要看的书放在床头,经常是几个小时之后他就全部看完了要换其他的书。比利对看过的每本书、每部电影都过目不忘,他就像海绵一样不停地吸收一切并全部留在了脑子里。 等我又长大些之后,爸爸给我找了一份送报纸的活儿,需要每天早起给邻居们送报纸。我还蛮喜欢这工作的。虽然我早上不情愿起床,但是起来后感觉就很好。能看到初升的太阳,能飞驰在清晨平静安宁的街道上感觉很棒,此时的街上除了我只有送奶工的身影。 为了能够继续照顾比利,我上了一所本地的大学。其实,比利比我聪明得多,我学校的作业都是他帮我完成的。 我主修文学,费了很大劲我才通过了考试拿到了毕业证书。我毕业那天妈妈要照顾比利就没能来参加我的毕业典礼。 毕业后我在本地一家报社上班,工资不高但毕竟是有工作有收入了。我还是花很多时间陪伴比利。 我开始写小说,这是我的爱好。我在比利的房间里装了台打字机,这样我在工作的时候也能跟比利互相做伴。我把我写的读给比利听,比利总是觉得不好。可我觉得那是他嫉妒我。经过6个月的埋头写作和千百次修改,我的小说终于完成了,我把它寄给一家出版社。 每天下班我第一件事就是赶回家看看出版社是否已经采用了我的稿件。 但收到的却是退稿通知。我把稿子寄给了其他出版社,得到同样的结果。我不死心一直尝试但是每次都是失望。 后来我开始写另一部小说,我绞尽脑汁力求完美,不想再失败。我一章一章读给比利听,但他还是觉得不好。 我再次把稿子寄给各个出版社,又一次,退稿接着退稿…… 这让我倍感挫败,如此伟大的小说为什么会没人欣赏,我失控地大喊大叫,把稿子砸在地上。爸妈跑上来问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为我的失控道歉了之后,他们就走开去做自己的事了。 当我开始写第三部小说,我还是逐字逐句读给比利听,比利听完让我改这儿改那儿,我虽然不服气但还是按照他说的改了,但是我要证明给他看,他是错的。 在我和比利的共同努力下小说的写作进展很快。每天我下班回到家,比利就跟我讲述一些构思想法,然后我就把它们写进书里。 很快,小说完成了,我再次寄给了出版社。这次我并不抱希望,下班也不急着回家看邮件,甚至都不关心结果到底是什么。 几个星期后,我收到了出版社的回信,他们非常喜欢这部作品。这真出乎意料,我一下子蒙了,我要仔细想想要不要把消息告诉比利,要不要让他成为合著者,甚至第一作者。 这部小说大卖,出版社又来约稿,这些我还是没有告诉比利。 我和比利开始写第二本小说。比利几乎包揽了所有的构思,这样对于我来讲写作就变得异常轻松。有时他也会问起之前那本小说的进展,我撒谎说没收到出版社的回应。我不知道还能瞒他多久,但是我觉得除了我和他以外没有第三个人知道这件事,没人会告诉他们真相。 我和比利一起合作了三本书,销量都非常好。慢慢地,我出了名也有了钱,尽管我保持低调,但是杂志、广播和电视都为我做过专访。 一天,我回到家,发现比利看我的表情怪怪的。他床边放了一本杂志,我认出那本杂志上有我的专访。我看着比利,心里突然很害怕,就像当初看到他被车子撞一样。 我很懊悔没有给比利署名权,他至少应该是合著者,但是比利却一脸兴奋地冲我笑道:“我们成功了,我们出名了。”他没有怪我。我的弟弟是个伟大的人,他值得拥有更好的生活,我爱他。原来他一直以来都知道我在做什么,却毫不在乎本属于他的名和利。 第七章 农场生活 我在爱达荷州一个农场长大。有人问我农场有多大,对此我毫无概念。怎么会有人不知道自己的农场有多大,这么说吧,骑马横穿农场要好几天。 对于成长中的孩子来说,这可是个好地方,神奇的地方,有各种各样有意思的东西:熊啊,狮子啊,狼啊,但凡你想得到的,这里都有。 我和爸爸妈妈一起生活,爷爷奶奶也在这个农场住了一辈子直到去世。我们有间三个卧室的平房,屋外还有卫生间。那时爱达荷州之外没有多少人知道卫生间是什么。 我们在屋外装了泵取水,水加热后可以洗澡。夏天的时候,我直接在牛喝水的槽里洗澡,没人介意我那么做,包括那些牛。 在这里,邻里之间相隔数英里,我只在学校的时候能打打棒球,因为大家离得太远没法在一起玩,而且在农场总有事情去做也没许多时间去玩。 每个月都有一天,我们搭上爷爷的皮卡车去镇上教堂祷告。我们只有这辆老皮卡和一辆老拖拉机。祷告结束后我们就去当地一家餐厅吃晚饭。每当这天都很热闹,因为总会有邻居来托我们帮忙带点什么。 爸爸和爷爷都曾经是陆战队员,我知道我高中毕业后也会成为陆战队员,但是爸爸从未和我讨论过此事。 最让我兴奋的事是阅读美国国家地理杂志,这杂志很贵我家可买不起,是米勒医生送给我们的。每个月我们去镇上的时候就去拿杂志,米勒医生知道我们都超级喜欢这本杂志。 每次一拿到书我就迫不及待地要看,但是我没法在回家的车上看,因为我被爸爸妈妈挤在中间,而且如果我在车上看书就会晕车。书上有太多精彩的故事和照片,还有探险经历。 我最喜欢看那些探险家的故事,他们发现了新天地,我觉得他们是最勇敢最伟大的英雄。纽约探险家俱乐部在我看来是最神圣的地方,因为有那么多伟大的探险家齐聚于此,能够成为其中一员肯定非常棒。 我的梦想就是要当一个探险家,像征服北极点第一人罗伯特·皮尔里那样的,但是我不喜欢北极,那里太冷了,我待的这里就已经够冷的了;我也不想像托尔·海尔达尔那样去海洋探险,海洋太广袤了。 我想骑上马,背着枪独自出去几天,饿了就打野兔烤着吃。我想要练习这些技能为以后的探险做准备。 我一直对亚马孙雨林充满了好奇,那里有太多美丽的植物和鸟类,最艳丽的鸟儿都出没于此。还有那神出鬼没拥有漂亮斑点的美洲豹,它们甚至能一口叼起一头牛。在雨林里,不管地面上还是树上,每时每刻到处都发生着奇妙的事。调皮的猴子倒挂在树上,一切都太诱人,我真想亲眼去看看。 我读过的每本国家地理杂志,但凡提到亚马孙的,每次都有不同的新内容。 我觉得在陆军学校能接触到一些丛林生存训练,学到生存技巧。 高中毕业前夕,我跟爸妈说我想去当兵。爸爸的反应让我惊讶,他说:“我不同意,你知不知道,最近报纸上一直在谈论越南是有原因的,很可能马上就要爆发战争了。我们辛辛苦苦把你养大,不是让你去送死的。” “可是你和爷爷都当过兵,为什么我就不可以?”我反问。此时妈妈的反应同样让我惊讶,她说:“按照你内心的想法去做吧。” 其实我不需要父母的同意,因为我已经18岁。我已经成为一个男人,可以为自己做决定,而且在我回来之前爸爸可以照管好农场。 毕业之后,距我去军校报到还有一个月的时间,我尽量帮爸爸多干些活,我想没有我在身边,也不会有太大不同,爸爸妈妈还是能照管好一切。大多数时间我喜欢独自一个人待在农场。 新兵训练营还不错,我学到了很多。陆军学校更好更有意思,我喜欢那里的丛林生存训练。我问了教官很多关于亚马孙的问题,但是他说那不是他关心的东西。农场生活的经历和从爷爷、爸爸那儿学到的东西让我在训练中游刃有余。我会射击,会伏击动物,独自待在牧区很长时间也能很好地生存。 军校一毕业我就被派到了越南。我从老兵那儿学到了晚上潜伏在丛林里搜寻敌人的技巧。那些老兵有些已经来了快一年,有些已经是第二次甚至第三次到越南了,他们有丰富的丛林作战经验,都非常优秀,不然也不会在这。 我把薪水都寄回家,在越南也根本没处可花。部队给每个人建了一个利息远高于银行的账户,我可以直接把钱存进那个账户。爸爸也在账户上以防我有不测。我知道爸妈永远也不会动我的钱,所以我账户上的钱以惊人的速度增加。 我活着从越南回到了家乡,爸妈看到我非常开心,我跟他们待了几个星期,帮爸爸做一些农场的活。其实爸爸妈妈把农场打理得很好。 而后我到本宁堡基地报到。在那里我厌倦了整天衣着整洁和各种规矩,掌管那的人都是些没打过仗的。我参加了西班牙语课程,那是免费的,为什么不好好利用呢,我知道有一天西班牙语会派上用场。 一年之后我决定离开本宁堡重返越南战场。 我回去跟爸妈住了几个星期,但是没有告诉他们我又要去越南。我已经熟悉了我的工作而且会很小心,所以我肯定我能再一次活着回来。 我回到越南战场,服役的报酬远超过我的想象,只要好好规划就足够我去亚马孙探险的费用。 我时刻想着我的探险计划。服役结束时,我学到很多技能,干得很不错,我为自己开心和自豪。 这次回家,我买了辆二手摩托车,天天去镇上的图书馆,翻阅了几乎所有有关亚马孙的书籍。 我买了许多亚马孙流域的地图,包括地形图。有部分地图十分不明确,有些区域只能飞行到达。 我电话咨询了亚马孙的一个向导,他叫迭戈,是当地最好的向导。我经常和他聊天,他告诉我他不能一直陪我走完整条亚马孙河,但是他会在沿途设置向导,每个向导会跟随我7天。 他告诉我要准备好签证、护照等证件。入伍时我也做过少量的文书工作。我为证件的申请预留出足够的时间,因为我知道多少会有些延误。 迭戈选择了亚马孙河发源处一个点作为起点。我研究了地图但是没能发现他指定的那个点。好吧,没关系,只要我到了那边,顺流而下就可以了。 去亚马孙探险是我一辈子的梦想,而这一切马上就要实现了,让我既兴奋又紧张。探险回来之后我就肯定能够加入探险家俱乐部了。我还需要一本探险日志记录下每一天发生的事。 爸妈觉得我太疯狂了,但是也知道没法阻止我。也许他们是对的吧。 我不断收集一切我可能会用到的东西。我需要一把好砍刀、一把手枪,为了省去海关的麻烦,到那边去买比较好。我觉得要是真的需要射击的时候,距离不会太远,手枪就够用了。 我和迭戈都认为现金带得越少越好。我只随身少带了一些以备不时之需。经过不同地方的时候,向导会带上不同的货币,而有些地方纸币根本没有用武之地。 船只由向导提供,而且我要求他一定要会讲西班牙语。我给地图套上塑料外膜,雨季之后我们就立刻出发。 终于,我收到了所有的签证和护照。另一边,迭戈的各种关系能派上用场。我付了定金给他,并且约定整个探险结束后再付余款,我觉得这对我也是一种保障。 雨季从十一月持续到了来年四月。亚马孙河与其支流流经了七个国家:秘鲁,哥伦比亚,巴西,玻利维亚,委内瑞拉,厄瓜多尔和圭亚那。 亚马孙河由二十条干流和千余条支流组成,流域面积达到500万平方公里,是世界第二长河,世界流量第一的河流。这里拥有世界上三分之一的动物物种。 这里的湿度和越南相近,蚊子的种类也差不多。我带了治疗疟疾的药片。军校的训练和越南的实战教会了我如何在雨林里收集饮用水。 我踏上了梦想之路。 我从洛杉矶乘飞机到厄瓜多尔,随身带的东西很少。我的大多数装备都在基多,基多是所有首都城市里海拔最高的。 我必须要适应这里的高海拔。在一家旅馆安顿下之后,我在城里转了一圈熟悉环境。第二天迭戈就要过来找我商量细节,我十分期待跟他面对面的交流。我和迭戈在电话里已经聊了两年,我已经视他为朋友。 第二天,我们碰头之后一起吃了顿悠闲的午餐。这个城市的人都很悠闲,没有人匆匆忙忙。午饭过后我们去取装备。跟迭戈在一起,我想要做的事可能变得容易很多。 我们二人会乘直升机到可可村。迭戈会将直升机开回基多,而我会乘独木舟在亚马孙河顺流而下。在飞去可可村的路上,我一边跟迭戈聊天,一边观察着这条长长的亚马孙河。 这个村子的文明程度远超乎我的预期。我被介绍认识了第一个向导:拉法。他安顿我在一个房间睡下,我想这很可能是我最后一个舒舒服服的夜晚了。 迭戈跟我握手道别,然后乘直升机离开了。我看着直升机慢慢消失,感到一阵孤独。 拉法给了我一份很少的餐食,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也没问。拉法不是一个很友好的人,话也很少。与向导第一次见面时,我都会保持警惕,这自然不用说。 第二天早上,我被孩子的嬉闹声吵醒。我走出房间看到拉法躺在吊床上,朝我看了一会儿。然后我们吃了早餐就准备出发。拉法有一艘铝制的船,所有的装备补给都已经装船,我们登船开始了未知之旅。 我很开心拉法没有启用马达,因为这样比较安静我们就能看到更多的野生动物。 一路上我看到各种鸟、猴子、奇异的植物、色彩斑斓的昆虫,这将是多么美妙有趣的旅程! 接下来的3天,我们看到连绵不断的雨林、水流,还有各种动物。只有在吃饭和睡觉的时候我们才会停下来。旅途非常愉快,一切都十分完美。远离了人群和文明世界,我很享受。每次拉法将一只动物指给我看,我都看不到,他的眼神比我明锐得多。 第5天的时候,我看到岸边有些野人。我们的船从他们身边滑过时,双方没有任何言语交流,只是互相盯着对方。 我抓紧了手枪,设想会不会从雨林飞出毒镖毒箭之类。在我们注意力都放在河流一边的时候,如果有人从对岸发动攻击,那么就能轻而易举击中我们。所以必须做好最坏的打算。 这是我第一次遇到野人,他们看起来还蛮英俊健壮,跟我想象中不一样。 第7天,我被转交给了另一个向导。我看着地图,感觉7天来大概每天行驶20多英里,一共走了207英里左右。这意味着如果一切顺利的话还有3879英里或者是194天就可以完成整个探险。 第二个向导叫Chupapoyas。他的装备明显比拉法要原始:一支独木船,船上装了些补给,两支桨,我猜有一支是给我用的。 他和拉法互相警惕地注视了一会,什么话都没说。拉法对我也什么都没说就调转船头发动引擎回上游去了。 Chupapoyas和拉法正相反,他十分健谈而且很友好。他应该会讲西班牙语,但是他说什么我基本听不懂,每4个单词我大概只能听懂1个,要听明白他说什么很费劲,大多数时候我都接不上话。 几天之后,我开始习惯他的口音,慢慢就能听明白他说什么了,我想他的口音应该是一种我以前没听过的西班牙方言。 Chupapoyas在雨林里能力很强,聪明、敏捷。有时他指给我看一些东西,就像有次他要我看对岸,我睁大了眼睛一眨不眨终于看到一只豹子从树丛里走了出来,它喝了点水,朝我们的方向看了看,然后很快消失在密林里。 我们一路顺流而下,有时候会在河湾停靠一会,他会上岸带一些动植物,也会直接用渔线钓鱼,一会工夫就能钓上足够我们吃两天的鱼。 有时候他觉得该要吃点肉食或者正好有机会的话,就会停止划桨,站立在船上,他平衡性很好,但是我可宁愿坐着也不想掉水里。 他拿出一把吹箭筒,目光搜寻头顶的树林,我立刻顺着他看的方向看去,但什么都没发现,只听到嗖的一声镖射了出去,一只大吼猴子应声从树上栽了下来落入水中。 他将船靠岸开始准备餐食。我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看到吼猴。通常清晨的时候我会被他们的吼叫声吵醒。作为食物我想也一定很美味。 我很喜欢和Chupapoyas在一起,希望他能陪我走完全程。我们准备在下游300公里处的一个老的金矿营地休整,在这里我可以通过无线电跟迭戈联系让他知道我一切很好。我想这种先进的设备是Chupapoyas从没接触过的。 我打开驱蚊剂,Chupapoyas举起手阻止我。他迅速靠岸从树上采了一些叶子,涂抹在自己身上,又采了一大把递给我让我也涂抹在身上。他捏着自己的鼻子指了指驱蚊剂。我猜他是不喜欢那种气味。那些叶子是一种天然的驱蚊剂。我从他身上学到很多,他经常会指着岸边的各种动植物教我认识。 一个星期很快就过去了,原本最后一天我准备跟他告别,但是令我惊喜的是,他会继续做我的向导,会跟我在一起待更久的时间。我本以为向导是每7天就轮换一个。我很高兴他能继续陪同我,但如果交流上再畅通些就更好了。我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以便早作安排。 当我们到了金矿的时候,有一群看起来凶神恶煞的男人拿着来复枪走来走去。Chupapoyas说了句:“坏蛋”。 这个矿很原始,里面的工人看起来有点神情呆滞而且健康状况较差。 Chupapoyas领我见到了矿主。矿主允许我使用了无线电。一阵杂音之后,我和迭戈联系上了,我告诉他一切都很顺利,我很喜欢Chupapoyas做我的向导。迭戈于是要求和Chupapoyas说话,至于他们说了些什么我一个字都听不懂。然后迭戈告诉我Chupapoyas愿意陪我完成余下的行程,唯一的要求是我要负责他返回的交通。我当然很愿意如此安排。 通话结束后我们尽快离开了这个金矿和那些拿枪的男人们。我怀疑要是一枪把我嘣了让我漂河里,他们肯定会很开心。 接下来的一段我们进入了更为开阔缓和的流域,水流的下行动力已经不足以推动我们的船。要不是每天写日志,我都已经不记得走了多少天多远距离。 我还是很享受我的旅行,尽管开始逐渐有些疲态。我开始想念父母,想着他们是否安好,很希望能给他们写信告诉他们我很好。去越南的那2年对他们已是煎熬,现在又是再一次的漫长等待。我有预感我肯定能顺利完成这次旅行。 我开始有些急于结束这个旅程,但是转念一想,我以后不可能再次来到这里,这里的所见所闻,以及这里特有的气味我以后都不会再体验到。我们每天仍然划桨继续前进。 一天,Chupapoyas把船靠岸,我不知道他要干什么。看起来这里似乎经常有人停靠,有条小路通向河岸。Chupapoyas看起来很谨慎,他沿着那条小路边缘慢慢往前走,我小心地紧跟在他身后。 突然我听到一声枪响,Chupapoyas倒在了地上。我赶紧托住他快速把他往回拽拖回船上,然后迅速划桨离开。又有几发子弹射了过来。 我根本不知道了发生了什么,一个劲地划桨,也顾不得拔枪自卫。我需要控制好情绪。大概划出去一英里后,我把船靠岸,马上从急救箱翻出消毒水,几乎把瓶里所有药水都倒在他伤口上。然后,我把他翻过身来,找到了子弹穿出身体的伤口,很幸运子弹没有留在体内。我把剩余药水用在他背部的伤口上。 我对这场突如其来的袭击毫无头绪。包扎好Chupapoyas的伤口之后,我又开始划桨,我可不想被抓住。夜晚降临,我停靠在岸边,用Chupapoyas的渔线开始钓鱼,渔线一端绑在船上。我感觉现在的位置已经足够远,可以生火让Chupapoyas取取暖了。 我进树林想弄些水给Chupapoyas,很久以前我就知道如何切割某些植物收集饮用水。我让植物里的水分滴入他口中,然后看了看渔线,拉紧了,有鱼上钩了。拉上来一看是一条食人鱼。我想这鱼应该够我俩吃的了,只要Chupapoyas还能吃得下东西。 我正准备生火给Chupapoyas取暖,突然听到有人声。该死,我们到底哪里得罪了那些人。我尽可能轻手轻脚地把Chupapoyas弄到船上,趁夜色划船离开。在漆黑的夜晚,我们河上行船很快就能与他们拉开距离,这比在雨林里披荆斩棘地前进容易得多。顺河流划行了一段时间后,我把生鱼切成小块,把给Chupapoyas吃的切成更小块,以免他噎住。 我整晚都在划船前进。终于天亮了,我低头仔细查看Chupapoyas,发现他闭着眼睛但是眼珠在动,就像人在快速眼动睡眠期时的那种,他应该是在做梦。这说明他的状况不算太差。后面也没有听到追兵的声音。 我开始回想昨天发生的一切,想知道我们为什么会被袭击追杀。突然我想起迭戈警告过我们要小心,遇到可疑的事情一定要躲得远远的。亚马孙一带由于河运便捷,有很多人从事可卡因的种植和贩卖,这些人会杀死一切可能泄密的人。 我们来到一个小村落,想看看他们是否能联络上外边,但是当我想要靠岸的时候,村民们摆手不希望我们进入他们的地盘。 Chupapoyas慢慢能开口说话了,我给他喂了更多从植物中取的水,找到些蛤蜊用罐头盒煮给他吃,味道还不错。 雨季很快又会来了,我不得不加快进程。我所受的训练使我拥有异于常人的耐受力。可是,我现在觉得相当疲惫。我时常想起爸爸妈妈和那片农场,好想立刻回到他们身边。 几天后,我们的船打了个弯进入了更为宽阔的河面。我发现了一个矿区,至少我认为那是矿区。我必须抓住这个机会设法跟外界联络,于是我上了岸,但是我把Chupapoyas留在了船上以防万一我要折回迅速离开。 我小心翼翼地走近那些持枪的男人,他们很警惕地盯着我。我用西班牙语跟他们沟通让他们带我去见这里的头儿。我被带进一个房间之后持枪的男人走开了,希望他们不会对Chupapoyas不利。一个高大威猛的男人坐在房间里,身后有一台无线电。我请求他允许我使用无线电,他同意了但是要收费。一番尝试之后,我终于跟迭戈联系上了,迭戈问我现在的位置。我不知怎么就丢了旅行日志,完全搞不清楚自己的方位。我问屋里那男人,他说这地方没名没姓,周围什么都没有。 我问他是如何把金子运到市场的,他说:“船运,一天的时间去到下游一个小镇子。”迭戈说他用直升机来接我们,我跟他约好就去那个小镇汇合,并请他带个医生过来。 我在营区补充了些物资然后立刻顺流而下。这已经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虽然我的探险以失败告终,我也没法加入探险家俱乐部,但是此刻我特别急切地想返回文明世界,好好洗个澡然后大吃一顿。 我马上就能回家见到爸爸妈妈和美丽的农场了。 跟迭戈会合后,我陪在Chupapoyas身边几个星期直到他身体恢复。我给自己和Chupapoyas都买了些新衣服,虽然不知道他喜欢什么样的,但他看起来很满意。迭戈离开之前我结清了余款,终于可以松口气了,一切终于都好起来了。 我租了直升机送Chupapoyas回村子,Chupapoyas太厉害了,他给驾驶员指的方向准确无误。他们村子很有意思,村民喜欢我,我也喜欢待在那边。尽管我很想待久一点,但是考虑到雨季马上就要来了加上我十分急于见到爸爸妈妈,一个星期之后我就离开了。 这次雨林探险并没花费我太多的钱,剩下很多还存在银行。 我在洛杉矶转机飞回了博伊西,搭上了住我家农场附近的邻居的顺风车。尽管他离农场有40英里,但是已经算是够近的了。一路上我给他讲述我在亚马孙的探险经历,他毫不在意地应和着,我知道他肯定不相信我说的是真的。 经历了越南战场的2年以及亚马孙的这5个月,我的探险欲突然就消失了,我想要安定下来开始好好工作,而爸爸妈妈也觉得我终于恢复了理智。虽然这一切花了很长时间,但是我学到了重要一课:对一件事情的期待给人带来的兴奋喜悦感比真正得到或做到要强烈得多。 第八章 家宅 我自出生起就住在现在的家,这是我记忆中唯一的家。根据官方记录,我家这栋房子建于1750年。很多人觉得它的建造年代应该更早,墙体是很厚的泥板岩。 楼下一层的中央有一根巨大的橡木梁,还有很大的壁炉,装有木门。 地下室有储存牛奶和黄油的洞室,还有缓缓的水流经过。 有人认为这栋房子当初是作为防御工事建造的,供街坊们避难,以备不时之需,因此才采用了泥板岩作墙体,还有水流过地下室。跟很多老房子一样,它坐北朝南,以便更多的阳光能照进来。 房子由某个家族建造,并且在100多年的时间里都为那个家族所有。我的家族购买了它,此后还未再经易手。 据说,在独立战争时期,这栋房子被当作医院使用。有传闻说乔治·华盛顿曾住过这里,众所周知他的部队驻扎在福吉谷营地期间曾在这一带搜寻粮草。这里离宾夕法尼亚州的福吉谷确实不远。 我的家族买下这栋房子时还附带了大片的土地,几乎覆盖了现在这个小镇的大部分面积。不幸的是,我那买下这栋房子的先人卖了很多块儿建筑用地。他过世后,他的4个儿子卖出更多。 来我家造访的人都对这房子很感兴趣。他们第一个问题一般会问:“这房子闹鬼吗?”我是不信鬼的,但说来话长。 独自在家时,我偶尔在其中一间屋子逗留,感觉屋里不只有我一个人。 很多年前,发生了一件无法解释的事。闹过一场非常不愉快的离婚后,我独自一人在这里住了些时日。隔壁有个年轻女孩儿不时过来看看我,她是个不错的陪伴,我喜欢跟她待在一起。 一天晚上,她在这里过夜。半夜,她把我叫醒,说楼下有人。我躺在床上竖起耳朵听,心想这应该是在做梦。我的卧室正好在厨房上面,我听到厨房的橱柜门开开合合。先是从右边开始,按照顺序一直到左边,然后又回到右边,再按顺序到左边。我听了一小会儿,直到意识到这不是梦,梦不可能有两个参与者,我一跃而起拾级而下。楼梯是旋转式的,我已经很习惯黑灯瞎火地走这段楼梯。 楼下伸手不见五指。当我下到最后一蹬楼梯,我打开灯,一切都安静下来。我检查了门和窗,全都锁得好好的。我是不信鬼的,但我无法解释这是怎么回事。 这栋房子里曾经死过很多人。过去,像生老病死这种事,人们是不去医院的,他们在家里出生,也在家里死去。那时流传着无数关于胎死腹中的婴儿被埋在后院的故事。我的祖父是目前在家里死去的最后一人。 记得那时,父亲对我说家里有人去世了。三天后,有人看到他从屋里走过。 我的父亲在医院里去世,母亲在养老院去世。我知道在我之前,他们还有一个孩子,但是胎死腹中,我从来也没有勇气问那孩子的尸体埋在哪里。 离婚后我又再婚,并且有了一个女儿。我妻子和女儿也讲过一些鬼故事。我睡觉打鼾的毛病很严重,妻子无法入睡。因女儿离家上大学去了,她便在女儿的房间睡下。 半夜,她说看到一个高高瘦瘦,看起来很虚弱的老头。他一丝不挂,鼻子又长又尖,就待在她的床尾。当她注视着他时,被他发觉了,他扑上来直对着她的脸死盯着看。 她拉住被单死死裹住脑袋,想尖叫却叫不出来。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认为她只是做了个噩梦,但我不能当着她的面这么说。 女儿放假回家后,我们有了可以说话的人,于是闹鬼的问题又被摆上台面。妻子叙述了她的故事。女儿说:“你说的这个人我见过很多次。我在房间里见过很多不同的鬼。”这种话我还是头一次听说。妻子说她也见过一大群不同的影子。 小女儿生下外孙后,跟我们住了一段时间。外孙那时还非常小,小女儿说很多次看到他坐在角落里对着空气说话。问他在干什么,他说:“我在跟一个小男孩聊天,他经常来看我,是我的小伙伴。” 不久前,另一个外孙有个小伙伴在这里过夜。他们在阁楼上翻看那里的东西。俩人说着说着,他的小伙伴突然转身冲下楼梯,我外孙也飞快地跟了下去。 到了我外孙的卧室时,他问小伙伴为什么跑。小伙伴说:“我看见一个什么都没穿的高高瘦瘦的老头。”他们把这件事讲给我妻子听时,她问这个老头是不是长着一个又长又尖的鼻子。他说是的。 我的家宅真的闹鬼吗?你觉得呢。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